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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hare®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請您在開始使用 GoShare 服務前,充分、仔細閱讀以下使用條款與條件(下稱「本條款」)。本條款為您使用 Gogoro Inc. 及/或其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英屬開曼群島商睿能新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睿能創意營銷股份有限公司、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睿能數位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下統稱為「Gogoro」)所提供的 GoShare 服務時必須遵守的規定。您瞭解並同意,當您開始使用 GoShare 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同意本條款的內容。若您不同意本條款全部或一部內容,請勿使用。

瞭解及接受本條款

本條款適用於您透過任何作業系統所使用的 GoShare 服務,包含全球每一個未針對特定地區/國家制定專屬使用條款與條件的 GoShare 服務(以下統稱為「GoShare 服務」)。

Gogoro 得增加、變更、編輯、修正、修訂、修改或刪除本條款任何內容。除本條款另有規定者外,本條款更新後的版本將於公告日起生效。本條款的更新版本公告後,Gogoro 將依合適方式通知您本條款更新的訊息。除您收到前揭通知時應自行檢閱本條款更新後的版本外,建議您應定期檢閱本條款,以確認其有無變更。若您在本條款更新版本公告後繼續使用 GoShare 服務,視為您已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變更。若您在 GoShare 應用程式點選同意本條款更新後之版本,即視為您已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變更。如不同意變更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請停止使用 GoShare 服務。

使用資格

任何年滿 18 歲之自然人,持有本國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或外國護照,且持有本國駕照(含報考及換領)或有效期限內之國際駕照,均得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但 Gogoro 保留最終核准與否之權利,且 Gogoro 最終核准與否並不表示對您合法騎乘機車的資格提供任何保證或擔保。您瞭解並同意,當您開始或繼續使用 GoShare 服務時,即表示您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使用 GoShare 服務。若您非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或係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限制行為能力人,請勿使用 GoShare 服務。Gogoro 僅接受以個人名義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嚴禁以公司、行號、獨資、合夥、法人團體或其他組織名義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

使用 GoShare 服務時您僅應騎乘符合您駕照所載之持照條件的車輛。系統對於提供車輛是否符合您駕照所載之駕照種類,不負任何保證或擔保,若系統判斷有誤(例如:您僅持有普通輕型機車駕照,但系統提供普通重型機車供您租借),您應立即停止使用 GoShare 服務並立即聯絡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倘您未領有駕駛執照或於機車駕駛執照被吊扣、吊銷或註銷後仍使用 GoShare 服務駕駛機車,您瞭解並同意 Gogoro 不因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因其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所有罰鍰、罰金或損害(失)負責,一切責任應由您自行負責,包括但不限於非特定之第三人因此而向 Gogoro 請求之任何損害賠償。

若您所持駕照被吊扣、吊銷或註銷時,您應立即通知 Gogoro(客服電話:02-7743-0695),Gogoro 將於收到通知後暫停提供 GoShare 服務予您的帳號,並得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不待另行通知。

使用者帳號及驗證碼

於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時,您必須拍攝或掃描並提供得辨認為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駕照正本正反面清晰圖檔,並提供 Gogoro 所要求之必要資訊,俾以完整使用 GoShare 服務之內容及功能。您保證在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時,提供真實、完整、正確且最新之資訊,倘該等資訊有任何變更或過期,您應立即更新該等必要資訊,俾使 Gogoro 得與您聯絡並提供 GoShare 服務。您瞭解並同意,若因您所提供之資訊不清晰、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或已過期,導致您未能收受任何與 GoShare 服務相關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之修訂)或您因此無法使用 GoShare 服務,應由您自行承擔或負責賠(補)償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

您保證並未有冒用他人名義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之情事,且您僅得註冊一個 GoShare 服務帳號,不得重複註冊。您同意不會出售、轉租、設質、抵押、典當、移轉、讓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您的帳號及其任何相關權益,亦不會與他人共用帳號。您應遵守 Gogoro 就建立使用者帳號及驗證碼所訂定之規則及程序,且您瞭解並同意帳號及驗證碼具有機密性,您對您的帳號及驗證碼負有保密義務,應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驗證碼,不得提供或洩露予任何第三人。

任何依照 Gogoro 所定程序輸入使用者帳號及驗證碼者,而與您所留存之登入資料相符時,無論是否係由您親自輸入,均將推定為您本人使用。您同意對使用該帳號所為之行為自負全責。若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被盜用,或被任何第三人以未經授權之方式使用時,請立即透過 support.tw@ridegoshare.com 聯絡我們。Gogoro 知悉您的帳號被冒用時,將立即以任何合法方式傳送通知予您,並暫停提供 GoShare 服務予該帳號,若該帳號被盜用或冒用係因下列原因所致,因該帳號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應由您自行承擔或負責賠(補)償:

  1. 您未妥善保管帳號或驗證碼;
  2. 您自行將帳號及驗證碼提供予任何第三人;
  3. 您未使用 Gogoro 所提供的帳號安全機制;或
  4. 其他任何可歸責於您的事由。

GoShare 服務內容

GoShare 服務提供註冊用戶自動化的甲地租借、乙地還車之電動機車租借服務,您必須於 Gogoro 為各電動機車劃定的服務區域內(下稱「GoShare 服務地區」)使用並返還所租借的電動機車,當您返還所租借的電動機車時,Gogoro 將透過 GoShare 應用程式告知您該車輛是否停放於 GoShare 服務地區內,若您經 Gogoro 告知後仍將該車輛停放於 GoShare 服務地區外,Gogoro 將向您收取車輛調度處理費(該等費用將依據距離、時間、天候等因素而有所變動)、停車費、過路通行費、營業損失及因而衍生之其他必要費用。但如經 Gogoro 確認因您所租借的電動機車機件故障或不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您無法履行以上還車義務者,不在此限。

您可以透過 GoShare 服務搜尋及預約您附近可供租借的電動機車,並於預約後依 GoShare 應用程式所限制之時間內取車,若您超過規定時間未取車,該預約將直接取消。若您租借時間少於一分鐘,且行駛距離少於 0.1 公里,Gogoro 不會向您收取費用。

您同意配合公平使用原則使用 GoShare 服務,不得連續或長期佔用電動機車,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妨礙其他使用者租借電動機車(例:將不同電動機車電池互換等),違反者 Gogoro 除將立即暫停服務並即時收回車輛、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外,並得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損害(失),向您請求賠(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等。您認知如您於長時間使用 GoShare 服務且逾越正常合理使用期間,本公司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確認您是否仍正在使用 GoShare 服務,如您未依通知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回覆確認仍在使用 GoShare 服務,均構成前述違反公平使用原則,長期佔用電動機車,妨礙其他使用者租借電動機車之情形,Gogoro 除得向您收取已發生之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租金等),並得依上開規定處理。您認知如違反公平使用原則之情形,經 Gogoro 暫停或終止服務,如車輛最後停放位置,係於 GoShare 服務地區以外,Gogoro 將向您收取因而產生車輛調度處理費、停車費、過路通行費、營業損失及因而衍生之其他必要費用。

您瞭解並同意,Gogoro 僅在電動機車可供租借之實際情形下提供 GoShare 服務,並不保證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當下附近必定有電動機車可供租借。您可在 GoShare 應用程式查詢租借記錄,若您對於該等記錄有任何疑義,請您於發票開立後 7 日內透過 support.tw@ridegoshare.com 聯絡我們。

您瞭解並同意,GoShare 服務系統運作可能因電信業者或收單業者所提供之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現中斷、故障、延遲、資料傳輸或儲存錯誤之情形,若您因此無法租借電動機車或即時完成還車程序,而導致行程延誤等情形,Gogoro 恕不負相關責任,但 Gogoro 將保留減免該次租借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之權利。

服務費率與扣款方式

當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Gogoro 將以您的租借期間、行駛距離及您租車當時公告之費率計算租金。前述租借期間係指自起租時間起算、迄至系統確認還車成功為止的分鐘數,不滿 1 分鐘者以 1 分鐘計算收費,並應以 Gogoro 電腦系統時間為準;前述行駛距離為租借期間您使用電動機車之騎乘里程,不滿 1 公里者以 1 公里計算收費,並應以 Gogoro 電腦系統紀錄為準;費率將依據您租車當時所在區域及租車需求隨時進行調整。當您將所租借的電動機車停放於 GoShare 服務地區內之合法停車空間,系統確認還車成功並進行扣款後,Gogoro 將以電子郵件寄送消費明細及相關文件予您,您可在 GoShare 應用程式查詢消費明細,若您對於該等費用有任何疑義,請您於發票開立後 7 日內透過 support.tw@ridegoshare.com 聯絡我們。

當您申請註冊 GoShare 服務時,您必須綁定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當您完成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綁定,並使用 GoShare 服務時,無論您係以何種方式支付款項,您已明示授權 Gogoro 逕以您的名義處理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支付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停車費、過路通行費、拖吊費用、道路救援費、罰鍰、罰金、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維修費用、清潔費、重製工本費、營業損失、民事賠償及其他必要費用,並同意為 Gogoro 保留相當於到期應付費用之總額。若您對於該等費用有任何疑義,請您透過 support.tw@ridegoshare.com 聯絡我們。若您所綁定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拒付任何應付金額,Gogoro 有權暫停提供 GoShare 服務予您的帳號,並得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不待另行通知。

您瞭解並同意,所有因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費用,均將以新臺幣結付,如有任何小數點後之金額,應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GoShare 相關活動及專案

您瞭解並同意 Gogoro 將不時舉辦相關活動以及專案,您同意於參加活動或專案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活動及專案之注意事項,如不同意專案或活動之全部或一部,請勿參加相關活動或專案。活動或專案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參加資格、條件、辦法、期間、限制、優惠提供以及優惠使用條件等),悉依當時 Gogoro 所公布之活動或專案辦法為準。您理解相關活動或專案,如有涉及非屬 Gogoro 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均係由該商品或服務之提供者對您負責,Gogoro 不對前揭商品或服務提供者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負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或擔保,亦不對您使用前揭非由 Gogoro 所提供之商品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之損害(失),向您負任何賠(補)償責任。

GoShare for Business

您瞭解並同意 Gogoro 可能和您所屬的企業或單位進行合作(下稱特約企業),由特約企業對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提供騎乘優惠/補助(下稱騎乘優惠/補助),您必須為特約企業指定符合資格之人,並依公告之方式操作使用 GoShare 服務(例如:以特定網域之電子郵件註冊 GoShare 帳號或以該電子郵件位址進行登錄等),始得享有由特約企業提供之騎乘優惠/補助,以折抵您個人之騎乘租金。您認知並瞭解騎乘優惠/補助係特約企業,基於您以個人身分使用 GoShare 服務之基礎,對於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金之全部或一部,由特約企業提供騎乘優惠/補助進行折抵,騎乘優惠/補助並非您使用 GoShare 服務之前提或任何條件,且您仍應遵守本條款之規定使用 GoShare 服務,不因是否適用騎乘優惠/補助而有所差異。您同意騎乘優惠/補助係特約企業基於您與特約企業之僱傭、承攬、委任等法律關係或其他原因所提供,與 Gogoro 無涉,Gogoro 不對您得使用騎乘優惠/補助提供任何保證或擔保。您同意您如因為操作 GoShare for Business 方法錯誤或資格不符致無法使用特約企業提供之騎乘優惠/補助折抵個人騎乘租金,對於使用 GoShare 之租金及費用仍應全數給付予 Gogoro。您同意特約企業為管理您使用騎乘優惠/補助之情形,可能取得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借還時間、地點、車號、騎乘時間、騎乘費用、騎乘優惠/補助金額、騎乘退費金額、付款狀態及適用之騎乘優惠/補助等)。您理解如您使用 GoShare 服務,如選擇使用特約企業所提供騎乘優惠/補助時,將可能無法參加 Gogoro 所舉辦之專案或活動。

發票

Gogoro 將依法就您所支付的費用開立電子發票,並將電子發票儲存於會員載具中,系統亦會即時以電子郵件寄送發票開立通知予您,Gogoro 收到中獎清冊後將於開獎翌日起 10 日內通知中獎。如欲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您可透過 Gogoro 指定之服務廠商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惟因電子發票已儲存於會員載具,導致原發票需作廢始得開立紙本發票時,其字軌將變更且您將喪失領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之資格。請於收到電子發票證明聯後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毀損等,恕不補發。

紙本

如遇交易款項須調整者,原消費產生之電子發票將全額作廢並另行開立發票。若因稅務申報等流程考量有折讓發票之必要,您同意配合「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授權 Gogoro 代為處理折讓單事宜,免以紙本交付,取代人工簽名的折讓單。Gogoro 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折讓證明單」。Gogoro 將於完成折讓後再次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騎乘應注意事項

GoShare 服務係採無人化經營模式,為確保自身安全,當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應先確保自身身心狀況足以安全騎乘機車,並依照 Gogoro 說明及指示,檢查車輛是否可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騎乘前檢查煞車、胎壓、車燈等設備),若車輛有任何故障或其他異常情事,您應避免租借或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聯絡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Gogoro 將保留減免該次租借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之權利。

若您發現您所預約的車輛停放於GoShare 服務地區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營或委託民間業者管理之路邊停車格以外之處、私人停車場、車庫、任何禁止停車處、地下室或其他收訊不佳之場地時,您應逕行取消預約,請勿進行租借。若您仍完成租借,則視為您已認知該車輛如已發生停車費、罰鍰、罰金、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民事賠償及其他必要費用等,可能概由您自行負擔,Gogoro 並得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損害(失),向您請求賠(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等。

當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您應當遵守中華民國(台灣)相關法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騎乘機車之慣例,持有駕駛該車輛所須之駕駛執照、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之指示,服從執行交通執勤警察之指揮,並應隨時注意路況、對周遭環境保持警覺、保持適當行車安全距離等。當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車輛僅限您本人自行駕駛,您不得交由任何第三人駕駛或違法超載,亦不得利用 GoShare 服務載送違禁品、危險品、不潔或易於汙損車輛之物品、不適宜隨車之動物或其他可能影響騎乘安全之物品,更不得利用 GoShare 服務從事任何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您應特別注意下列道路交通行駛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之規定:

  1. 第一項: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之一者,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 1 萬 5 千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 年至 2 年;附載未滿 12 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2 年至 4 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2. 第三項: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修正公布條文施行之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 10 年內第二次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所定罰鍰最高額處罰之,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 9 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3. 第四項:汽機車駕駛人有「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或「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4. 第五項:自 2019 年 4月 17 日修正公布條文施行之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 10 年內第二次違反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 36 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 18 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5. 第十項: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駕駛汽機車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之一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之規定:
  6. 第一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 6 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1.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2.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40 公里。
    3.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4.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5.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6. 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7. 第三項: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在您租借期間內,若發生任何違反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廢棄物清理法事件,Gogoro 將檢附相關事證依法逕行舉發或配合主管機關調查提供相關資訊,因此所生及與之相關的罰鍰、罰金、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民事賠償及其他必要費用等,概由您自行負擔,Gogoro 並得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損害(失),向您請求賠(補)償,包括但不限於因酒駕所生之各項費用或車輛遭沒收之損失、或 Gogoro 之營業損失等。若您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酒駕、毒駕)或第 43 條(危險駕駛)所列情形之一者, 您另應依 Gogoro 請求支付至少新台幣 10,800 元之違約金予 Gogoro,Gogoro 並有權暫停提供 GoShare 服務予您的帳號,並得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不待另行通知。

奉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2022 年 4 月 21 日新北交規字第 1110686587 號函所附之「研商建立本市共享運具跨平臺之重大違規聯合通報機制第二次會議紀錄」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2023年10月20日北市交管字第1123044704號函,關於臺北市共享運具跨業者違規通報流程一案,新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將定時提供於新北市及臺北市內使用共享運具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第35條(酒駕、毒駕)、第43條(危險駕駛)、第62條(肇事未依規定處置)或冒名借用帳號(僅適用於新北市)(下合稱「重大違規」)紀錄(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違規車號、違規時間、違規單號、違反法條及違規地點)之黑名單予 GoShare,如您在新北市政府或臺北市政府提供之重大違規黑名單內,GoShare 將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且您亦無法重新申請使用者帳號。此外,在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期間,如有任何重大違規之情事,GoShare 將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並將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提供予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納入重大違規之黑名單內,並提供予其他新北市政府境內之共享運具業者作為永久停權使用共享運具服務或不受理新申請會員等使用,以維公共安全。

當您返還所租借的電動機車時,應將車輛停放於 GoShare 服務地區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營或委託民間業者管理之路邊停車格,若您將車輛停放於前述地點以外之處、私人停車場、車庫、任何禁止停車處、地下室或其他收訊不佳之場地,因此所生及與之相關的停車費、罰鍰、罰金、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民事賠償及其他必要費用等,概由您自行負擔,Gogoro 並得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損害(失),向您請求賠(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等。您認知部分路邊停車格有時段性禁停之限制(例如:僅能限停一小時、僅能於晚間 8 點至隔日上午 7 點停放等,下稱時段性禁停停車位),如您將租用之電動機車停放於時段性禁停停車位,因此所生及與之相關的停車費、罰鍰、罰金、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民事賠償及其他必要費用等,概由您自行負擔。基於以上原因,請勿將您所租借的電動機車,停放於時段性禁停停車位,否則亦構成本條款之違反。

您返還所租借的電動機車時,可使用 GoShare APP 所提供之智慧還車拍照功能,依 GoShare APP 畫面顯示之規定進行拍照,留下可資判斷您是否將租用的電動機車,停放於上述路邊停車格之照片。如您使用智慧還車拍照功能,還車後發生遭他人移車或因任何原因,導致您租借電動機車停放位置未於上述場處,致生相關停車費、罰鍰、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等,Gogoro 將依您以智慧還車拍照功能上傳之照片,判斷您是否依本條款之規定還車並停放所租用之電動機車,並保留免除相關停車費、罰鍰、罰金、規費、移置費、保管費、調度處理費、民事賠償及其他必要費用之權利。您使用智慧還車拍照功能時,應留意自身及四周交通安全,避免造成您以及他人之損傷,如您使用智慧還車拍照功能致生您或他人損傷,概予 Gogoro 無涉。您使用智慧還車拍照功能,必須擔保拍攝之照片,並無不法侵害他人肖像權、著作權、隱私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為確保可以釐清爭議,您向 Gogoro 提出您是否依本條款之規定還車並停放所租用電動機車之申訴,僅限於您當次返還所租借的電動機車時有使用 GoShare APP 所提供之智慧還車拍照,否則您的申訴將不被受理;此外,如您的申訴被受理,將以您使用智慧還車拍照功能上傳之照片,將是判斷您是否依本條款規定還車並停放所租用電動機車之重要依據。

車輛所配置之手機充電座係為提供您使用之便利而設置,手機充電座並非 GoShare 服務之一部份,您同意就您使用手機充電座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所有損害(失)概與 Gogoro 無涉。

當您返還所租借的電動機車時,應自行留意車輛前側或車廂內有無遺落個人物品。Gogoro 拾獲會員所遺落之個人物品時,將逕行公告招領或交存至轄區警察機關,但 Gogoro 對於會員所遺落之個人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電動機車及其隨車配件(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帽、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手機架及車輛內外部製作物如租借手冊、車身貼紙等)之所有權均歸屬於 Gogoro ,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並不因此對電動機車或其隨車配件取得任何其他權利,當您騎乘完畢後,應將隨車配件放置於車廂內。非經 Gogoro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自行拆解、改裝、維修、或侵占車輛任何零件或隨車配件。您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妥善保管及維護電動機車及其隨車配件。

當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您應遵循下列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保管規則:

  1. 嚴禁將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存放於高溫場所或讓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直接曝露於陽光下超過 30 分鐘。
  2. 嚴禁將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使用於非 Gogoro 所認可之用途。請保持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底部連接埠潔淨無異物,嚴禁使用金屬物接觸或短路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底部連接埠。
  3. 嚴禁將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投入火中、加熱、降溫、浸水、摔落或敲擊,及進行任何試圖拆解或破壞之行為。
  4. 嚴禁自行拆卸或改變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外型、結構。
  5. 嚴禁使用非 Gogoro 官方所認可之方式,自行對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充放電。
  6. 嚴禁使用任何溶劑或化學藥劑於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
  7. 請勿將任何物品儲藏或堆放於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把手下方與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上蓋間之空間。
  8. 嚴禁以任何方式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黏貼、彩繪或雷射雕刻等,暫時或永久性改變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之外型或外觀。
  9. 應以直立方式保存與儲放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
  10. 嚴禁丟棄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故障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請聯絡 Gogoro 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協助處理。

謹提醒使用者於保管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時,注意下列事項:

  1.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在使用後可能會有些微發熱狀況,進行換電操作或拿取時請加以注意。
  2.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每顆重量約 9.8 公斤,請小心拿取及放置。
  3.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若有任何異常(如漏液、損毀、變形等),請立即停止使用 GoShare 服務及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請立即使電動機車進入「馬達關閉狀態」及上鎖,並聯絡 Gogoro 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協助處理。

Gogoro 得隨時修改或增補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保管規則之權利,並將以公告、單獨或併同帳單通知您。

若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導致電動機車之車體、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座墊、車廂、零件或隨車配件汙損、損壞或遺失,您同意 Gogoro 依照原價向您收取維修費用、清潔費、重製工本費或營業損失等。Gogoro 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您並給予您 7 日曆日的時間勘查車輛,爾後 Gogoro 將逕自修復/重置車輛,並向您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

請注意 GoShare 服務並未投保竊盜險,若電動機車在您租借期間內失竊或被盜,您應盡速就近向警察機關完成報案程序,並立即聯絡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此外,您完成報案程序後,應於 24 小時內持報案證明親自至 GoShare 服務中心進行通報(地址: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C 棟 11 樓)。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電動機車遺失或被盜者,Gogoro 除將向您收取自起租時間起算、迄至遺失時間(依報案證明所載)為止的租金,以及自該車輛遺失時間起算、迄至車輛尋獲警察機關通知領回為止的營業損失外,若該電動機車自遺失日起逾 3 個月仍未尋回或尋回時車輛已毀損,您尚應賠(補)償該車輛扣除折舊後之殘值及 Gogoro 所受其他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損害(失)。

若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發生自摔、自撞、碰撞他人或與他人車輛碰撞、車輛毀損或其他交通事故時(無論有無人身傷亡),您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聯絡 Gogoro 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您瞭解未向警察機關報案及建立報案紀錄可能導致保險公司拒絕出保,可能造成損害的擴大。若因此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上損害,在未徵得 Gogoro 及保險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前,您不得擅自拋棄對任何第三人求償權利,亦不得就任何事項與任何第三人試行和解。該交通事故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道路救援費、維修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您自行負擔,Gogoro 並得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損害(失),向您請求賠(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等。

在不違反前段規定之前提下,若您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撞造成電動機車的損壞,您應全額賠償 Gogoro 實際的維修費用,惟若實際維修費用超過新台幣 2 萬元,Gogoro 同意您賠償金額最高以新台幣 2 萬元為限。但若您有違反本條款、其他法令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您仍應賠償 Gogoro 的全部損失:

  • 事故係與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所致者。
  • 事故原因不明(如自撞、自摔或無法確認對方之身分或車牌)。
  • 事故係因您的故意或唆使行為所致者。
  • 事故係因您或實際駕駛人從事犯罪或唆使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行為所致者。
  • 事故發生後有肇事逃逸之情事。
  • 您或實際駕駛人有酒駕或服用、施打違禁品之情事。
  • 事故係因您或實際駕駛人參與競賽、競速或測試效能、性能、速度所致者。
  • 您或實際駕駛人自願負擔損失而與對方和解者。
  • 您或實際駕駛人有收受報酬載運乘客、貨物或類似行為。
  • 事故係因他人之竊盜、搶奪或強盜等犯罪行為所致者。
  • 事故係因颱風、地震、洪水、因雨積水或土石流等自然災害所致者。

非經 Gogoro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將電動機車使用於正常騎乘以外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外送、行銷、廣告、宣傳、影劇拍攝、影音短片拍攝、直播、平面拍攝、產品展示等商業性或非商業性之用途。

不可抗力;暫停提供服務

因任何超出 Gogoro 所能合理預測或控制之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停電、電信通訊中斷、地震、暴風雨、颱風、水災、其他自然災害、火災、爆炸、暴動、戰爭、恐怖活動、傳染病、罷工或其他勞工爭議、法令變更或其他政府行動等,導致 Gogoro 不能或遲延履行本條款所定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GoShare 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時,Gogoro 將於 GoShare 公告原因及預計恢復時間,Gogoro 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皆不負任何賠(補)償責任。

終止合約;永久停權

若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有任何違反本條款或其他法令之情形,Gogoro 有權暫停提供 GoShare 服務予您的帳號,並得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即終止本條款下您與 Gogoro 之合約關係),不待另行通知,您不得就此向 Gogoro 主張任何賠(補)償。Gogoro 依照本條款規定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或停止提供 GoShare 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並不影響 Gogoro 所得向您主張之任何權利及賠(補)償。

根據相關法規命令、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之政策,若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您有以下任何重大違規情形,Gogoro 將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且將永久拒絕您註冊並使用 GoShare 服務(即永久停權):

  • 無照駕駛: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
  • 酒駕或毒駕: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包含但不限拒檢等。
  • 危險駕駛: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包含但不限於嚴重超速(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41 公里以上(含))等。
  • 肇事未依規定處置: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包含但不限於肇事逃逸等。
  • 冒名借用帳號予他人,即出借帳號供他人使用。
  • 您在新北市政府或臺北市政府提供之重大違規黑名單內。
  • 根據相關法規命令、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之政策,Gogoro 應終止您的使用者帳號,且將永久拒絕您註冊並使用 GoShare 服務(即永久停權)之情形。
  • 其他 Gogoro 認定您嚴重違反本條款之行為。

暫時停權

累計違規停權:若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有以下任何違規情形且累計達 3 次者(不同違規情形均可累計),Gogoro 將暫時停止您使用者帳號的相關權限,暫停期間為自 Gogoor 通知日起 28 日,在此期間內您將無法租借 GoShare 電動機車及使用我們的相關服務(即暫時停權):

  • 超速: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0 條,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20 公里內。
  • 違規停車:即未將電動車輛停放於 GoShare 服務地區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營或委託民間業者管理之路邊停車格,包含但不限於將電動車輛停放於有時段性禁停限制之停車格等。
  • 逆向行駛: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等相關法令。
  • 違規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即違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8 條等相關法令。
  • 紅燈越線: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0 條等相關法令。
  • 亂丟煙蒂或垃圾等: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等相關法令。
  • 交通事故: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發生自摔、自撞、碰撞他人或與他人車輛碰撞、車輛毀損或其他交通事故時(無論有無人身傷亡)。
  • 其他 Gogoro 認定您違反本條款,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之行為。

立即停權:若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有以下任何違規情形,Gogoro 將立即暫時停止您使用者帳號的相關權限,暫停期間為自 Gogoor 通知日起 28 日,在此期間內您將無法租借 GoShare 電動機車及使用我們的相關服務:

  • 超速: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0 條,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21 公里以上(含)至 40 公里以下(含)
  • 停車於消防栓旁/防火巷弄內: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等相關法令。
  • 超載: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0 條等相關法令,包含但不限於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等。
  • 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等相關法令。
  • 其他 Gogoro 認定您違反本條款,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之行為。

保險

就 GoShare 服務提供租借的電動機車,Gogoro 均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下列保險(但未投保竊盜險),若您有其他相關需求,應自行投保: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個人死亡殘廢保額為 200 萬元、傷害醫療給付保額為 20 萬元。
  2. 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單一事故死亡殘廢保額為 200 萬元、傷害醫療給付保額為 20 萬元。
  3. 第三人責任險:每一個人傷亡保額為 200 萬元、每次事故之總額為 400 萬元、每次事故之財損為 20 萬元。

相關限制及排除條款請參閱 GoShare 應用程式 > 幫助中心 > 常見問題。

隱私

Gogoro 已制定隱私權政策,且 GoShare 隱私權政策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您在開始使用 GoShare 服務前,應充分、仔細閱讀 GoShare 隱私權政策。您瞭解並同意,當您開始使用 GoShare 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同意 GoShare 隱私權政策的內容。您亦瞭解,您提供予 GoShare 的任何訊息或資訊皆有遭他人讀取或攔截的風險。

智慧財產權

您承認 GoShare 服務所使用之一切素材,包括 GoShare 服務所呈現之文字、使用者介面、資訊、數據、相片、影片、音訊片段、軟體、腳本、圖形、互動功能、視覺介面、商標、標誌、聲音、音樂、美編、編碼、設計、架構、表達、界面外觀,以及該等素材之組合、選集及排版,均為 Gogoro 擁有、持有、控制或被授權使用,未經 Gogoro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複製、改作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全部或一部。您應尊重 GoShare 服務之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不得從事任何侵害或有侵害該智慧財產權或營業秘密可能之行為。

第三方連結

若 GoShare 服務包含連接至其他網站或第三方所提供之服務或網路資源的連結(下稱「第三方連結」),該等連結僅供您方便所設,不得解釋為 Gogoro 與該等網站、服務或網路資源之所有者或經營者間存有任何關聯,該等網站、服務或網路資源之內容亦非 Gogoro 所得控制,Gogoro 不為第三方連結或其內容之功能性、正確性、合法性或合適性等提供任何保證及擔保,若您連接至該等網站、服務或網路資源,應自行承擔一切風險,Gogoro 就您因使用該等網站、服務或網路資源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皆不負任何賠(補)償責任。

免責聲明

GoShare 服務及其內容僅依當時營運之電動機車及電池功能及現況提供。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GoShare 明示排除或免除任何聲明、保證及承諾,包括但不限於與正確性、可靠性、滿意度、品質、適於特定目的及無侵權行為相關之聲明、保證或承諾。

責任範圍

於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Gogoro 對於您任何間接性、附隨性、偶發性或懲罰性損害(失)皆不負賠(補)償責任,無論該等損害(失)係基於契約、違反擔保、侵權(含過失)或其他法律依據,即便 Gogoro 曾被告知該等損害(失)存在或發生之可能性時亦同。

於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就因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Gogoro 對您所負的責任僅以 GoShare 服務所收取之費用為限,無論該等損害(失)係基於契約、違反擔保、侵權(含過失)或其他法律依據。即便存在數個因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訟時,亦不會因此增加或擴張前述賠償金額上限。

損害填補

若因您違反本條款或不當使用 GoShare 服務(為免爭議,係指您有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專節之「9.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或「10.隨車攜帶證件及相關費用支付」等內容所載承租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華民國刑法等中華民國(台灣)相關法令之違法行為)而造成任何第三人死亡、人身或財產上損害(失),您同意賠(補)償並使 Gogoro 及其董事、員工、代理人、承包商、供應商、商業夥伴免於任何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請求、損害(失)、罰款、成本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之律師費用)。

您同意在合理要求的情況下,協助 Gogoro 及其董事、員工、代理人、承包商、供應商、商業夥伴就任何因您違反本條款或不當使用 GoShare 服務而招致之爭訟進行答辯,且未經 Gogoro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擅自拋棄對任何第三人求償權利,亦不得就任何事項與任何第三人試行和解。

本損害填補條款於您停止使用 GoShare 服務或 Gogoro 終止您的 GoShare 帳號後仍持續有效。

準據法與管轄

您同意因本條款或因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皆以中華民國(台灣)法律為準據法。就您與 Gogoro 間因本條款或因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您同意先與 Gogoro 依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該等爭議或糾紛;若雙方未能於 60 日內依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該等爭議或糾紛時,您或 Gogoro 任一方皆得就該等爭議或糾紛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若調解未能成立,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雙方同意,在該等爭議或糾紛未能依照本條所定程序予以解決時,不得採取任何其他紛爭解決方式。

一般條款

本條款構成您與 Gogoro 間就您使用 GoShare 服務之完整合意,並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間作成之陳述、承諾、聲明、擔保、保證、協議或安排(無論其係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方式作成)。任何交易、習慣、實務或交易慣例,均不得解釋為有其他默示條款存在,且 Gogoro 明示排除任何您所提出或可能試圖援引的其他條款,您不得倚賴本使用條款未記載之其他陳述、承諾、聲明、擔保、保證、協議或安排。

若本條款任何條款經法院或任何有管轄權之機關依任何理由認定為不生效力、無效或無法執行時,您同意該等條款僅在最小必要範圍內被限制或刪除,並為另一最符合本條款意旨的有效規定所取代,且本條款其他規定應繼續完整有效。

除本條款另有規定者外,Gogoro 得依任何合法方式傳送通知予您,包括但不限於在 GoShare 上公告或寄至您所提供的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或郵寄地址。您應定期或不定期查閱 GoShare 公告,並隨時更新您的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或郵寄地址。Gogoro 將使用您最新提供之電子郵件,無論該電子郵件是否經系統驗證成功。您同意以寄發電子郵件至 support.tw@ridegoshare.com 的方式通知 Gogoro。

您不得寄發任何未經徵求的構想予 Gogoro 或其任何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創意、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Gogoro 或其任何人員皆不會接受或考慮任何未經徵求的構想,亦不會將您未經徵求而提供的任何構想視為機密或專有財產。儘管 Gogoro 要求您不得寄發任何未經徵求的構想予 Gogoro 或其任何人員,但為避免任何 Gogoro 的商品、服務或行銷計畫恰巧與您未經徵求而提供的任何構想相似,您特此無條件同意將您未經徵求而提供的任何構想,無償且不可撤回地讓與給 Gogoro,Gogoro 得基於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利用或散布您未經徵求而提供的任何構想。

Gogoro 未要求您履行本條款所定的任何義務,或 Gogoro 未執行本條款所定的任何權利,或 Gogoro 遲延執行本條款所定的任何權利,均不得解釋為您毋須遵守該等義務,或 Gogoro 放棄該等權利。Gogoro 在任何情況下,放棄對您主張本條款所定的任何權利時,亦不得解釋為 Gogoro 將持續放棄主張該等權利,或放棄本條款所定的其他權利。本條款不得作為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或救濟之依據,Gogoro 與您或任何第三人間之行為,亦不得用以變更或取代本條款的任何規定。除有經 Gogoro 合法授權之代表所簽署的書面文件外,任何變更本條款內容或 Gogoro 放棄主張本條款所定任何權利的意思表示,均不具有拘束力。

本條款個別條款開頭之標題僅供參考,不得用以定義、限制、說明或解釋該條款之內容。

本條款以中文作成,且任何語言之翻譯僅供參考,若中文版本與任何語言之翻譯有任何牴觸或不一致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本節內容悉依交通部 2021 年 12 月 28 日交路(一)字第 11086008044 號所公告之「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其隨時所公告之修正)之內容訂立,並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如本節內容與本條款其他內容有不一致之處,概以本節內容為準。

  1. 契約審閱規定

    請您在開始使用 GoShare 服務前,充分、仔細閱讀本條款之使用條款與條件,當您於 GoShare APP 中按下確認鍵(或其他相當之功能鍵)並開始使用 GoShare 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同意本條款之內容,本條款及 GoShare APP 之顯示內容即構成雙方當事人針對 GoShare 服務之書面契約。

  2. 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
    1. 出租人之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0958962
      負責人:姜家煒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 33 號
      連絡電話:02-7743-0695
      網址或電子郵件信箱:support.tw@ridegoshare.com

    2. 承租人之基本資料及駕駛執照:詳 GoShare APP 帳戶資訊
  3. 機車租賃標的

    隨車配件及配備包括 GoShare 標準式 3/4 罩及 1/2 罩安全帽各一;租賃標的之型號及牌照號碼以 GoShare APP 系統所載者為準。當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前,自行拍攝電動機車之外觀,作為租用前之存證。

  4. 租賃期間、油表用量、騎乘里程及營運範圍

    GoShare 服務提供註冊用戶自動化的甲地租借、乙地還車之電動機車租借服務,不適用油錶用量。GoShare 服務之租賃期間及騎乘里程,視您的實際使用時間而定,而營運範圍概以 GoShare APP 系統地圖所顯示之服務區域而定。

  5. 保險

    詳見本條款「保險」專節。

  6. 租金支付、擔保方式及返還

    GoShare 服務之租金支付方式悉按您所綁定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或您於 GoShare APP 上所選擇之電子支付方式(如LINE PAY)為之。GoShare 服務不另收取保證金或擔保金。

  7. 租金及租賃費率計算方式

    詳見本條款「服務費率與扣款方式」專節,及 GoShare APP 系統隨時所顯示公告之費率為準。

  8. 交/還車與使用能源種類

    GoShare 服務標的使用能源種類為:電能
    GoShare 服務之電池交換站地點以 GoShare APP 上之地圖顯示者為準。除有電池耗盡之情況下,原則上您毋庸自行至電池交換站換電,如有換電之需求,您可參酌 GoShare APP 上之常見問題教學,換電毋庸額外支付任何費用。個別 GoShare 電動機車之電池剩餘量如 GoShare APP 上之地圖顯示者為準。

  9. 使用機車之禁止

    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時,不得超載,並不得載送違禁品、危險品、不潔、不當或易於污損車輛之物品,或其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亦不得為酒駕、肇事逃逸等違法行為。其餘應注意事項詳見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

    如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租借電動機車後發生以下任一情形且得為通知時,您應立即通知 Gogoro,Gogoro 收到您的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以下任一情形時,得終止您的 GoShare 電動機車租賃契約,如另有損害,並得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1. 利用 GoShare 服務載送違禁品、危險品、不潔或易於汙損車輛之物品、不適宜隨車之動物或其他可能影響騎乘安全之物品,或其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
    2. 使用 GoShare 電動機車過程涉犯刑法第 185-3條(酒駕、毒駕)或第 185-4條(肇事逃逸);
    3. 未於本條款約定範圍內使用 GoShare 電動機車;或
    4. 將 GoShare 電動機車交由任何第三人駕駛使用。

    其餘應注意事項詳見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

  10. 隨車攜帶證件及相關費用支付

    您應於使用 GoShare 服務時隨身攜帶您的手機或其他載有 GoShare APP 之手持裝置,作為承租 GoShare 電動機車之證明。於您使用 GoShare 服務期間之停車費用、罰鍰或罰金之負擔,詳見本條款「使用資格」、「騎乘應注意事項」及「服務費率與扣款方式」專節。為免疑義,若 GoShare 電動機車因可歸責於您之原因,導致牌照或機車遭主管機關吊扣(含代保管及吊扣),自被扣之日起至通知領回日止,如於租賃期間內者,Gogoro 得向您請求租金之給付;如已逾租賃期間者,Gogoro 得向您請求相當租金之損害賠償。

  11. 承租人之責任

    您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及使用 GoShare 電動機車,不得有不當操作、出賣、設質、抵押、讓與擔保、典當 GoShare 電動機車等行為。

  12. 出租人之義務

    Gogoro 應確保租賃期間 GoShare 電動機車合於約定使用狀態。

    您於取車後 5 分鐘內發現 GoShare 電動機車及隨車配件、配備不符合約定使用狀態並立即聯絡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後,於同一地點歸還者,Gogoro 不收取費用。若車輛有任何故障或其他異常情事,您應避免租借或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聯絡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2-7743-0695),並得要求減免租金、終止契約或自行改租借其他 GoShare 電動機車,惟 Gogoro 對於您的要求將保留最終決定權(包括但不限於以經雙方同意之其他方式保障您的權益)

  13. 出租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Gogoro 如有違反本條款所應負之義務,致您受有損害者,應對您負損害賠償責任。

  14. 機車發生擦撞或毀損之處理方式

    除您有正當理由不能向警察機關報案(例如傷重、意識不清或其他類似情形)或該事件依法非屬警察機關受理之情形外,您均應依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

    為免疑義,如修理期間於租賃期間內者,Gogoro 得向您請求租金之給付;如已逾租賃期間者,Gogoro 得依下列第 15 點第(2)項規定,向您請求相當租金之損害賠償。

    其餘規範詳見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

  15. 機車毀損之賠償方式
    1. 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 GoShare 電動機車毀損無法修復或修復需費過鉅者,您應照當時市價賠償。
    2. 前項機車毀損但可修復者,其營業租金損失基準如下,最長以 15 日為限:
      1. 修理期間逾租賃期間之日起 7 日以內(含)者,應償付該期間相當租金 50% 之損害賠償。
      2. 修理期間逾租賃期間之日起第 8 日至 15 日(含)者,應償付該期間相當租金 40% 之損害賠償。
  16. 機車遺失或被盜之處理方式

    如您承租的 GoShare 電動機車遺失或被盜者,您應立即報案並通知 Gogoro。但有不能報案或通知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 GoShare 電動機車遺失或被盜者,您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賠償金額之計算,應按其歸責情形之輕重,並參酌有無尋獲、有無保險、機車殘值等情形綜合酌定之。

    其餘規範詳見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

  17. 還車地點

    GoShare 服務提供註冊用戶自動化的甲地租借、乙地還車之電動機車租借服務,惟您須將租借的電動機車停放於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所規範的停車空間內。

    如您未將租借的 GoShare 電動機車停放於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所規範的停車空間內, Gogoro 將依本條款「服務費率與扣款方式」專節向您收取調度處理費,其收費標準為:依您租借的 GoShare 電動機車停放地點(依 GoShare 系統紀錄為準),以營運範圍為中心向外擴張,營運範圍至外擴 5.6 公里內皆為 $300 元;每向外擴張 1.4 公里將增加 $100 元,外擴距離至 22.4 公里後皆為 $2,000 元,惟最終調度費仍依實際調度情況計算。

    其餘規範詳見本條款「騎乘應注意事項」專節。

  18. 延長租賃期限

    GoShare 服務不限租賃期間長短,惟您同意配合公平使用原則使用 GoShare 服務,不得連續或長期佔用電動機車,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妨礙其他使用者租借電動機車(例:將不同電動機車電池互換等)。其餘規範詳見本條款「GoShare 服務內容」專節。

意見回饋

若您對本條款有任何建議或疑問,您可以透過 support.tw@ridegoshare.com 聯絡我們,但請注意您提供給 Gogoro 的任何意見回饋及資料,皆不會被視為機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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